跳转到路径导航栏
跳转到正文内容

发改委:现价严重偏低 拟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09年11月19日 18:45  中国新闻网

  中新网11月19日电 国家发改委19日宣布,我国销售电价从20日起每千瓦时上调2.8分钱,暂不调整居民电价。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表示,现行居民电价严重偏低,或将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,拟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。

  曹长庆表示,此次上调的是非民用电价,暂不调整居民电价,发改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,将居民用电分档定价,对基本电量,保持较低的电价水平,用电越多,电价越高,以促进节约用电。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具体何时实施,如何实施,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充分论证后,提出可操作的方案,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实施。

  另据中广网引述曹长庆的话透露,国家拟学习国外先进经验,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。拟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: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、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,其中,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87度,这一标准为目前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数字,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。

  据了解,此次调价的主要内容为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.8分钱,但对各地区、各行业用电价格水平的调整有一定差异。受当地电网企业普遍亏损影响,陕西、山西、甘肃等十大产煤省、市(地区)将上调上网电价,改变企业严重亏损局面,价格浮动在每千瓦时上调0.2-1.5分钱。而沿海省、市(地区)供电企业盈利良好,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,因此拟下调电价每千瓦时0.3-0.9分钱。

> 相关专题:

以下是本文可能影响或涉及到的板块个股:

    新浪声明: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,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投资者据此操作,风险自担。
【 手机看新闻 】 【 新浪财经吧 】

登录名: 密码: 快速注册新用户
Powered By Google
留言板电话:95105670

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┊Copyright © 1996-2009 SINA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

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